网上出现女子用鞋跟踩碎小猫脑袋图片(组图) | 博客网-专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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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1日15时17分 | 原始出处:北京晨报 |

一名时髦中年妇女微笑地怀抱可爱的小猫,场面温馨(来自论坛)

网站出现女子用鞋跟踩碎小猫脑袋图片(组图)

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 (来自论坛)

网站出现女子用鞋跟踩碎小猫脑袋图片(组图)

她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 (来自论坛)

[编者注:后面图片残忍血腥,敬请选择阅读]

网上惊现恐怖杀猫组图 网民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

晨报讯 (记者 马多思) 昨天,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从图片上看,杀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一些网民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

残忍杀猫场景由一组图片组成。大致顺序是,先是一名时髦中年妇女微笑地怀抱可爱的小猫,场面温馨,接着该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接着她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小猫吃惊绝望地回头(见上图),最后是小猫脑袋被踩碎死去,然后中年妇女若有所思地眺望远方。

记者调查发现,该组图片首先发布在某网里的原创作品栏目中,一经刊发就引发网民极度愤怒。一些网民自发地将该妇女的照片制成“通缉令”,发动大家寻找凶手。有网民根据图片背景推测:“据说是杭州的,有没有人知道是杭州的哪里?”

上传这种图片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回答:如果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不太严重、构不成犯罪的,则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如果属于此类案件的话,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但是我国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虐杀流浪猫并不是违法行为。而且恐怖照片也不是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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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论坛)


(图片来自论坛)


(图片来自论坛)

[编者注:后面图片残忍血腥,敬请选择阅读]


(图片来自论坛)


(图片来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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