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劳动者:GDP中你分了多少?
中国人已经习惯了低工资状况,以至于许多人以为:只要能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份比别人(同学、朋友)工资高点的工作,就是万幸了。
低工资的背后是什么?是不公平! 低工资,意味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所得份额过小,留给老板份额和交给政府的份额却过多。这种不公平是整体性的,对社会、对经济的危害是致命。中国现在对外贸的过度依赖,就是一个明证。
在经济学中,有一个指标叫分配率。它是指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是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分配率中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越大,社会分配越均等、公平。
一、中国的分配率变化及各地分配率比较
市场经济成熟国家,分配率普遍都在54%-65%之间,如日本1999年分配率为54.18%,美国2000年分配率为58.31%,德国2000年分配率为53.84%,英国2000年分配率为55.27% 。而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一直偏低,全国平均在12-16%之间,如果再加上工资额30%的福利,则在15-20%之间。自1978年以来,最高的年份1980年为17.09%,最低的年份为1998年的11.91。
年份 工资/GDP (工资+福利)/GDP
1978 15.70% 20.41%
1980 17.10% 22.23%
1985 15.43% 20.06%
1989 15.49% 20.13%
1990 15.91% 20.68%
1991 15.38% 19.99%
1992 14.79% 19.22%
1993 14.19% 18.45%
1994 14.24% 18.51%
1995 13.85% 18.01%
1996 13.38% 17.39%
1997 12.63% 16.42%
1998 11.87% 15.43%
1999 12.03% 15.64%
2000 11.91% 15.48%
2001 12.16% 15.80%
2002 12.51% 16.27%
2003 12.57% 16.35%
从地区上看,各地差别也很大,2003年,工资总占GDP比重最高的北京为30%,最低的是江苏,只占7.36%,二者相差4.07倍,而与江苏的人均GDP之比是1:0.52,而分配率却是1:0.24。北京的人均GDP并不是全国最高的,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分配率也只达到12.3%,北京的人均GDP相当于上海人均GDP的69%,而分配率却是上海的1.91倍。分配率除表示社会分配是否公平之外,还反映出社会谈判能力在地区间的差异,遗憾的是这种分配差异并不能真实反映要素提供者对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贡献情况。
地区 工资/GDP (工资+福利)/GDP
北 京 30.00% 39.00%
西 藏 21.03% 27.34%
宁 夏 20.61% 26.79%
甘 肃 17.70% 23.01%
新 疆 17.66% 22.95%
青 海 16.27% 21.16%
贵 州 15.43% 20.06%
陕 西 15.27% 19.85%
山 西 15.12% 19.66%
天 津 13.29% 17.28%
云 南 12.78% 16.61%
吉 林 12.75% 16.57%
内蒙古 12.66% 16.46%
上 海 12.30% 15.99%
黑龙江 12.09% 15.71%
重 庆 11.29% 14.67%
海 南 11.24% 14.61%
广 西 11.16% 14.51%
广 东 11.12% 14.46%
四 川 11.08% 14.40%
辽 宁 10.80% 14.04%
河 南 10.22% 13.29%
湖 南 10.02% 13.03%
湖 北 9.63% 12.52%
江 西 9.58% 12.45%
安 徽 9.09% 11.81%
福 建 8.96% 11.65%
浙 江 8.35% 10.86%
河 北 7.72% 10.04%
山 东 7.68% 9.98%
江 苏 7.36% 9.57%
二、政策含义
在西方国家,分配率主要还是由劳资双方分割的。这种分割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资(v)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越高,给资本家留的利润(m)就越少。政府征税是在劳动者取得工资和资本提供者取得利润之后进行的,政府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影响很小。劳动者和资本提供者就工资水平所进行的博弈,除劳动者的个人能力外,工会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工会代表工人出面与资方谈判、向政府施加压力,维护劳动者权益。组织工人罢工、游行、示威等等。在劳动者组织的压力下,西方发达国家劳动者收入水平远高于发展中国家。
在中国,由于政府税收比西方特殊,政府的分配事实上已经介入到了初次分配领域。主要一点在于税收的主体税种和征收环节上。我国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这四税被统称为流转税(西方叫商品税),占财政收入的80%多。这些税的征收是在生产环节,即企业生产出产品后,只要销售或预售,不管最后是不是进入了消费领域、也不管企业能不能赚钱,都征一定比例的税(西方也有类似的税但大多在消费环节征收,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由商家代收)。这样,中国的GDP分配中,首先是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取走一块,资方与劳动者再分割剩余的部分。在资方与劳动者的分配中,工资水平仍然是一个主要的决定因素。面对单个的劳动者,资方占有的优势;面对一盘散沙的劳动者,资方的优势更加明显。由于我们的工会主席由党委或资方任命,其作用是以带领劳动者娱乐(看电影、春游、等等)为主,在争取劳动者权益方面,罢工、示威等方式又需要公安机关允许,劳动者组织起来争取权益也没有的其他路径几乎,只能是单个面对牌强势的资方。接受低收入水平、承受高劳动强度,是这种不对等博弈的必然结果。
劳动者低工资,一直是主流媒体宣传为我国的优势。其实,低收入水平对国际社会并不是一个好事情。由于普通中国人的收入过低,消费水平过低,面对大量的产品,没有有效的社会购买力。厂家要生存,以出口为主。但我们对其他国家的产品需求不足,所谓的国际贸易中的“只拉不吃”问题,过大的贸易顺差,除了增加本国的外汇储备外,贸易磨擦、人民向升值压力等问题也必然会产生。我们单纯地谴责美国对我们施加压力,有失偏颇。因为过多的外汇储备和低水平的劳动收入并存,并不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而是双输。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解决得好,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提高,不仅对中国有利,而且对国际社会也有利,毕竟,提高一个人口大国的劳动者消费能力,对商家(不管是国内商家还是国外商家),都是一件好事情。美国人的“中国威协论”,并不是针对中国经济的崛起,亦即他们不是担心中国普通人有钱,而是担心中国会输出战争。
劳资关系本身是一个博弈问题,政府可以有一些政策,但允许劳动者利用宪法赋予的权利(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手段,是更关键的因素。即允许我们的劳动者有自己的组织(结社),允许劳动者通过一些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也是学者呼吁的为劳动者增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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