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英语语法规则”走向世界 | 博客网-专栏文章
您的位置: 博客网 -> 专栏文章 -> 思想 -> 教育问题
作者: 方舟子 | 2006年09月06日11时22分 |

    针对北大根据“地名作为形容词的校名往往只是用于口语的简称,
而在正式的书面语中则应将地名作为名词置于‘学院’或‘大学’之后”
的“英语语法规则”,将把北大英文名称规范为“University of Beijing”
的报道,有两名美国语言学教授最近做了评论。

    宾州大学语言学教授Mark Liberman在《另一个语法幻觉》一文中,引
用了我对此事的嘲讽后,评论说:“唉,以汉语为母语的人主观制造的‘英
语语法规则’只要花几分钟去检索一下正规用法就可以轻易地驳倒。北大的
新‘规则’的确对普林斯顿大学、纽约大学、波士顿大学以及许多其他大学
都造成了麻烦。”

    他还善解人意地说也许北大英语教授沈弘只是对英语大学校名使用情况
做了统计,而被记者误会为“英语语法规则”。我写信告诉他,你也许难以
相信中国名牌大学的英语教授会如此无知,但是沈弘教授的确明确地说那是
个“凡起用地名来作为英语校名的高等院校都要认真遵循的”“简单的语法
规则”,记者说的话和沈弘在文章说的一模一样。

    俄亥俄州立大学语言学教授Arnold M. Zwicky写了一篇长文,把北大设
立的“英语语法规则”称为“P规则”(P Rule),对美国、英国等国的大
学校名使用情况做了一番调查,其主要内容是:

    一、美国用地名做校名时,两种情况都非常常见(他列举了大量的把地
名放在前面的校名),但是一所大学一旦选定了其中一种形式做为自己的校
名,一般就不再使用另一种形式。

    二、虽然据他所知英国大学的正式名称都采用地名放在后头的形式,但
是在使用中、甚至在正式使用中则经常把地名放在前头。(方按:我写信告
诉他这一说法有误,有不少英国大学的正式名称采用的就是地名放前头的形
式。他答复说他在补充文章中已做了改正,并列出十几所地名放在前头的英
国大学)

    他的结论是:“北京是个地名,因此‘University of Beijing’对一所
大学名字来说会是个合理的选择。但是‘Beijing University’也完全合适;
P规则并不存在。”

    他在补充文章中说:“正如其他人已评论的,‘Beijing University’
已在书面中大量地使用。而这没有任何错误。”

    北大好不容易有了一项世界领先、用北大命名的发明,而且好不容易引起
了国际注意,可恨洋人不认,北大英语教授们还需要继续努力,不要让“P规
则”真的只是个P。


访问方舟子的博客专栏 | 发表评论 |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郑重声明】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本文网址】http://column.bokee.com/173696.html
文章评论
请您留言
称 呼:

匿名发表评论不需要填写密码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48小时热门文章排行
48小时热评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