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应该提倡 | 博客网-专栏文章
作者: 魏伯河 | 2006年11月22日14时36分 |

 据有关专家按不同方式测算得出的共同结论,我国县乡两级负债总额已超过1万亿元。 而经财政部确认的中国县乡政府的直接显性债务也高达4000多亿元(见《财经》杂志2005年11月16日报道:《县乡政府负债大起底    财政部“兜底”4000亿债务》)。从去年开始,财政部已开始进行调研债务成因,意在制止发生新债和化解存量债务的一系列工作。 财政部预算司曾提出“减债也是政绩”的说法,试图引导地方官员积极探讨并实施化解债务的路子,可惜并未纳入考核体系。

        众所周知,县乡债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新官不理旧账”。新任地方官员,为了创造自己的“政绩”,没有哪个愿意拿钱去偿还前任留下的债务。他们热衷于新上项目、创办企业,热衷于修公路、建广场,尽快抓出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政绩,不惜为此拖欠更多的债务。在他们看来:借钱谋发展,欠债是政绩。在这种狭隘的“政绩观”的驱使下,县乡债务旧债不减、新债频添、年年累积、雪上加霜,数额越来越大,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县乡债务日益沉重、而且长期拖欠不还的后果是严重的。首先,不管拖欠的是单位还是个人的债务,都是在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次,经常讨债者缠身甚至堵门,不可能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第三,最重要的,长期欠债不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因此,尽快化解沉重的县乡债务对建设和谐社会关系极大。

        地方党政干部积极还债的例子也不是没有,重庆市铜梁县原县委书记马平就是其中一个。他以曾经提出“新官要理旧事,还债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而闻名。他2000年由彭水县调任铜梁县委书记,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7亿多的债务。至2004年,累计还债共5亿元。预计剩余的4亿元政府债务(含滚动累计、合理新增的部分),到2009年能全部还清。铜梁县的“还债”经验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迅速在全中国引起关注。2005年中,全国人大、财政部调查组分别来到重庆市铜梁县,就其破解县乡债务问题进行调研。

        需要说明的是:这位马平就是“彭水诗案”中秦中飞短信里提到的“马儿跑远”的“马”。2006年5月,他因涉嫌受贿被执行双规;8月7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又于8月30日经重庆市人大主任会议许可,由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

        从马平被双规之日开始,新闻媒体对于其本人及其执政理念的热切关注突然间全部消失。那么,一个“贪官”做过的事还值得肯定么?“新官要理旧事,还债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还有没有必要继续提倡呢?

        我认为,不可因人废言,更不可因人废行。马平犯罪,自有国法惩处,不应以功抵过;但他任职期间积极清偿债务的成绩仍应给予肯定,而“新官要理旧事,还债也是政绩”的理念在当前很有针对性,应该在换届之后的新班子中大力倡导,并尽快纳入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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