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陪伴“伟大的足球”一起见鬼 | 博客网-专栏文章
作者: 艾君 | 2006年11月23日02时40分 |

●让我陪伴“伟大的足球”一起见鬼

早闻足球界厉害,这次总算领教;早闻足球圈黑,这次总算尝试。

一篇仅仅受黄健翔风波启发而草写的小稿,其思想和出发点根本不是去针对某个人去分析谁是谁非的稿子,却在一些博客、网站惹来的辱骂和指责已经超出了稿子的本意。

从一些留言和评论我得出结论,不搞足球者不能去掺和足球界的事。是是非非那是人家足球传媒自己的事,那片天地是人家垄断的天下。足球界内部的事你也不能涉猎,那是热锅上蚂蚁乱也乱在自个儿家里。

在“T”、“s”等网站谈论足球更要当心,那里的“足球腕级”传媒人厉害得很,那里的足球追星族们眼里可溶不进沙子,决不许你说“不”字。要把准方向啊,一定要随着那些腕级足球评论员或者记者的观点走,不入圈者不能盲目去瞎谈与足球内部相关的社会话题。

总而言之,圈外人士,谈与足球相关话题不是让你文章打入十八层地狱,即便管理员让你文章晒晒太阳,也会失去光芒。记住:可不能观点别出心裁,自我逞能。

也难怪,水太清澈怎能浑水摸鱼啊,大染缸里才最好藏身也难分真假,难辨虚实啊,是骡子是马都会尽放光彩,方显英雄本色啊,怎会允许一个足球圈外人士来品“球”论足啊!哈,有意思。

本月19日,笔者一阵头脑发热,看到黄健翔辞职而引发的风波,看到几乎所有网站、媒体、网友似乎都在围绕一封所谓的“举报信”猜疑、鞭挞、追踪上做文章,自己似乎有点旁观者清自不量力,头脑一阵发热,没加思索匆匆忙忙写就了一则题为《黄健翔风波背后的秘密》(或题为《黄健翔风波给我们的深层思考》一文,分别刊登在新浪、tom、博客中国、强国博客、中国网专家博客。刊出后,强国博客、中国网专家博客等网友的评论都客观公正,只评文章不对作者进行辱骂、人身攻击,或者强加一些莫须有罪名。而新浪博客、博客中国网管看中此文迅速当成重点稿件推荐后,反映强烈,刊发不久博客中国当天点击率迅速攀升第一位,新浪博客当天点击率也跃居体育栏目排名第42位,并且荣登2006-11-21《北京娱乐信报》全国博客精品排行榜第2名。网友的评论、留言则也五花八门。

也许自己第一次经历被人不堪入目的辱骂,心里很别扭。在博客中国,截至21号仅仅2天,72条留言则被网管删掉了60多条,真是辱骂、攻击不断。在“t”、“s”等网站也被笔者自行删除了不少。

除骂人者外,有些匿名留言也颇很有意思,例如,“你算什么鸟,来管足球圈的事”;“闭上你的嘴,不是足球圈的,你资格说话”;“滚蛋,做你该做的,听说你还出了十几本书,是不是一本没有卖出去呢?这没你说话的份”……看后,滑稽可笑。在此不作评述,大家可以自悟其道。

 

以下回复2位在我的新浪博客自称“清晨”和“我不是球迷”的留言。

网友:[匿名] 清晨2006-11-21 22:12:51

“你好辛苦呀说了一大堆.歇会吧.你不是也在靠黄健翔的名气来赚取你的点击率么.其实道理太简单了,就是黄健翔人气太旺了.所以关心的人才多。”

回答网友“清晨”的留言:清晨您好!谢谢你的提醒,要不我还真忘记了靠黄健翔的名气可以增加点击率的道理,要早知道的话,我会构思一篇题为《伟大的黄健翔被伟大的意大利国家队聘为新闻发言人》,这篇文章一作,你不认为比我那篇所谓的与足球与伟大的黄健翔有关联的《黄健翔风波给我们的深层思考》点击率要增加几百倍吗?哈哈,如果您是十几岁的孩子这样评价我的出发点我觉得有情可原;如果您是专业人士,我觉得您这样去考虑一篇稿子的出笼实在是幼稚可笑。点击率也许对你重要,但对于一位喜欢体育但与体育无缘者,如果写文章、写博客的出发点为的是靠黄健翔去增加点击率为目的的话,那我实在是位可悲、可笑、可怜虫。

我想问,您觉得点击率真的那么重要吗?难道我们建自己的博客就是为了点击率吗?我不否认您所说的黄健翔人气旺,但按你的观点在新浪博客里,写黄建翔问题的稿子几千篇,是不是点击率都会增高了呢?

朋友,请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记住写稿子也好,谈问题也好,要有观点。在观点上不能螃蟹过河随大流,只要观点新哪怕只有少数人看你的、觉得你的文章有新意,你自己也应该满足!我赞成大家多评述文章的观点,不要走入对某事炒作的误区。

我赞成强国论坛一位匿名“灵敏度”的记者给我的留言:“文章写得.....我很想把你的这篇文章转到新华网论坛,不知可否?因为这个问题已超出对黄辞职本身的讨论。”这才像有真才实学的记者!

最后我想问您,你留言里的“你不是也在”这个“也在”是什么意思啊?我从来都没有提过谁谈黄健翔问题为的是点击率啊!您敢站出来吗?

网友:[匿名] 我不是球迷2006-11-22 01:26:22

“我鄙视你楼主,你想借伟大的黄键翔出名.我讨厌你.”

回答网友“我不是球迷”的留言:网友“我不是球迷”你说得真好啊!谢谢你的提醒,原来借伟大的黄键翔就能出名啊?!如果能的话我会每天写一篇然后也混到伟大的足球圈的大染缸里泡泡。您洗过桑那吧?泡泡会很舒服的,到足球界的大染缸里泡泡比洗桑那肯定还舒服,那是我梦寐以求的心愿啊。

“我不是球迷”朋友,你是不是已经靠伟大的黄健翔出名了呢?人的名真的很值钱吗?如果仅仅是个名好说,你可以改名叫萨达姆,这主意不错吧。可惜啊,名要与真才实学相联系,没有专业特长、没有一定的内涵,是不可能真正有名的。如果你有头脑可以看出,稿子评述的不是体育本质问题,也不是黄健翔本人的问题,是在通过这件事谈一种社会现象,不是黄健翔。

是的,也许为了名不惜狂喊狂叫:我伟大的他啊!我要出名,我要继承了他的光荣的传统。在这一刻我灵魂附体!我不是一个人,我代表了所有想出名的人,向伟大的他学习,我不是一个人想出名,不是一个人,我是全中国所有追星族的杰出代表---

朋友,你这激情澎湃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回荡。须仰视才见,你在激励我向你追去!

 

回答完这两位给我指点迷津,如此“关心”我的网上匿名者,冬夜已经很深了,也许这是一篇不该写的文章,也许从写第一篇开始其本身就是错。无论如何,已经写了,写出的东西收也收不回来,我也没有必要去收回来。

我记得1994年当北京写作学会与北京足球协会在老舍茶馆联合举办联谊会,当足协为刘绍棠老师颁发了“足协名誉副主席”证书时,我问刘老师是否喜欢足球?刘老师对我说:“凑热闹。”当他问我:“你呢?”我说:“喜欢过排球、篮球,足球与我无缘。”

真的,我与足球无缘,请个别如此特殊照顾我的网友们放心,“伟大的黄健翔永远属于你们的,他不属于我”,“伟大的足球圈永远属于你们的,它与我永无缘”!

此文完结后,让我在伟大的叫喊声中,陪着足球和“伟大的黄健翔”一起见鬼去吧!

足球圈,是“金新月”、是“百慕大”也是“金字塔”;是“九天月亮”、“天上人间”也是“阴间地狱”。(艾君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草于天为堂)


访问艾君的博客专栏 | 发表评论 |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郑重声明】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本文网址】http://column.bokee.com/191744.html
文章评论
请您留言
称 呼:

匿名发表评论不需要填写密码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48小时热门文章排行
48小时热评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