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只和少数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 | 博客网-专栏文章
作者: 半个诗人 | 2006年11月23日04时26分 |

[原创]为何马主义普遍真理只和少数国家实践相结合?

《疑惑:为什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只和少数国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以及其他十大问题呈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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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马克思主义不在它的故乡与其故乡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为什么马克思的普遍真理只和少数国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为什么在已经结合过的国家中又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其本国的实践又不再与之结合了?

为什么在有些国家一会这样结合一会那样结合并且到底怎样结合仍然存在着纷纭众说?

究竟应该是搞马克思主义还是应该搞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是应该搞马克思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还是应该搞马克思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想还是应该搞马克思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想金日成主体思想与本国得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一旦确定了用那个组合相结合之后,到底应该怎样根据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美国是否把马克思主义与美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没有的话,那美国为什么不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缅甸伊拉克也门尼泊尔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等国家是否曾经或正在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有过,那分别具体是怎么结合的?

越南目前到底是否仍然实行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古巴在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方面与朝鲜有无不同?如果有,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中国、古巴、朝鲜三国在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本国具体实践结合的方方面面有无差别?如果有,方方面面的具体差别的表现是什么?形成差别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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