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手机之争-信产部、广电局谁更无理? | 博客网-专栏文章
您的位置: 博客网 -> 专栏文章 -> 传媒 -> 传媒评论 / 电视 / 其他
作者: 李华云 | 2006年11月23日22时38分 |

现在信息产业部在主持宽带移动通信技术标准制订,广电总局又在搞一套手机电视技术标准,弄得生产商、运营商无所适从。浪费人力、财力还是“小事”,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国民福祉才最不可赦。

广电方面的理由之一是,电影、电视一直本衙门管的,凭什么现在不让本府管?广电管理单独成立一个总局(以前是“部”)是中国等计划经济国家的政治需要,这本来就很过时。而且谁管内容谁就订传输标准,怎么得了?那卫生、科普、教育、气象都有内容可以上移动通信,都自订标准?

广电方面的理由之二是,广电受众多,是最有力舆论工具,须得力部门管。那干脆直接交给中宣部管岂不更踏实?

广电方面的理由之三是,广电手机是广播式的,节约资源。电视前几十年就是无线传输的,一直是广播式。如果没有用户回传信息那不成了微型电视?现代通信的核心是个人通信-直达每个人,现代传媒讲究的是互动。

广电方面的理由之四是,本部门搞手机电视已有相当基础。离开整个国家的通信技术基础,那点“基础”还值得一提?再说具体成果通信技术主管部门可以参考,但不能影响国家通信技术标准的制订嘛。

拿所拥有的“内容”做筹码,迫使运营商就范,更是典型的部门分割,挟公权力以自重。不严办几个官僚,不知道什么是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

中国的议会管事净管“大事”,政府比较“累”。各部门都有领地,能再多争一点是一点。从全局出发只是口头说说。领导人又不能没有分工,大事、小事都不易协调。分管信产部和广电局的可能不是同一位副总理,恐怕得麻烦总理亲自裁断。中国的总理最辛苦。

就手机电视技术标准这个事情本身来说,显然应该由信产部统管。长远说应该裁撤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信息技术标准由信产部管起来,内容方面的事由文化部甚至中宣部管起来。如果国家最高领导认为广电总局局长比信产部部长更“能”,把前者调任信产部当部长就是了。最好不要因为部门“打架”耽误了国家和百姓。

特别声明:1 本人不是信产部工作人员或其亲友;2 信产部的问题另文责问。

 


访问李华云的博客专栏 | 发表评论 |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郑重声明】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本文网址】http://column.bokee.com/191970.html
文章评论
请您留言
称 呼:

匿名发表评论不需要填写密码
请您发言时务必尊重网上道德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48小时热门文章排行
48小时热评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