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再现彭水诗案 | 博客网-专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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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建中 | 2006年11月24日17时11分 |

 

  据媒体报道,安徽省五河县第一中学的两名教师,因不满上级指定的校长任命考核,编发手机短信给县里有关部门领导。不料,一场大祸从天而降,他们不但遭遇降级、撤职处分,而且还被拘留了10天、罚款500元。

  安徽五河诗案的主角都是该县一中的优秀教师。同四川彭水县教育局的秦中飞一样,他们都是小县城里面的大秀才。在县城里,这些人就相当于北京大学里的教授,能在中学里教书,在老百姓的眼里就是有知识有文化的象征。因此,彭水和五河因言而获罪的案件发生在他们身上并不偶然。

  非常相似的是,安徽五河的两位教师被拘押也是因为不满当地的官场腐败。在听到县委组织部要将县机械厂的书记作为县一中校长的考核对象时,他们出于对学校已经出现教育质量滑坡情况的忧虑,在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部分县领导反映无果后,才想到编辑两则短信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从拘押他们的事实看,两位教师并无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只是不知官场深浅的知识分子们对社会腐败的清议罢了。在教师们看来,机械厂的书记并不懂学校管理,也没有过人的文化水平,不适合在中学出任校长。否则就有可能贻害五河县的教育事业,就有可能耽误五河县农家子弟的前程。

  但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教圣贤书的教师们并不知道,现如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改革时代,没有学问的人照样拥有博士学位,初中还没毕业的人同样可以到北大、清华上学。今天还在大街上卖肉,只要你交足了银子,明天你就可以是国家干部。就像网友评论说,一个打铁的人到中学当校长的背后,肯定是他有关系有路子有门子。

  两位教师的短信并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短信的内容触动了五河县官场的潜规则。如果你给县委书记发一个黄段子,说不定他不但不会生气,有可能在卧榻之上还会欣赏一番。就如同彭水县的秦中飞对县领导的批评一样,一是你触动了他的利益,二是你藐视了他的权威。所以,在拘留所里尝一尝铁窗的滋味也是理所当然。

  2006年,南北中国几乎同时发生的两起诗案让我们的法律蒙羞。彭水诗案发生时,就有媒体指出,地方官员利用公权力钳制社会舆论并不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虽然他们在拘押无辜人员时打的就是这样的旗号。恰恰相反,他们为了保证得到的腐败利益,不惜让权力凌驾在神圣的法律之上。安徽五河县两位教师被拘押时,其中一位教师还是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就是明证。在他们眼里,人大代表也代表不了什么东西。

  事实上,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并不是不要舆论监督,并不是不要多种声音说话。和谐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更不是一人做主的一言堂。可怕的是,在有些人的脑海里,和谐就是在一个大家庭里,大人一生气,小孩就要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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