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游戏
作者:
萧敢
| 2005年04月21日14时50分 |
【内容提要】只有神才与最高严肃性相配,而人是为神而设的玩具.
――柏拉图《法律篇》VII
这是一篇读书笔记,为了纪念赫伊津哈(John Huizinga)逝世60周年。
关于赫伊津哈的生平,我们知道很少,1872-1945,甚至连大英百科全书都搞错了他的死因。他并非和马克.布洛赫一样被纳粹杀害,他是安安静静地患病去世的。贡布里希搞错了,余秋雨跟着搞错了。好在周兵在2000年4月的《读书》上纠正了这个错误。
我们来思考一下,什么是游戏。我想把《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放到最后,先跟着赫伊津哈过一遍,领略所谓心态史学(对应弗洛伊德心理史学)的魅力,与汤因比或者布罗代尔截然不同的“充满美学”的史学。赫伊津哈最著名的书有三本,《中世纪的衰落》,《伊拉斯谟》和《游戏的人》。我们只谈最后一本,因为贡布里希说过,读过前两本书的读者里,10个里都没1个能读完最后一本。
历史学的核心是“人”(赫伊津哈没有看到舍勒的人类学,但他对齐美尔的理解极深),这是赫伊津哈一贯支持的(与布罗代尔等对比)。但“人”的概念也有个变迁的过程。最早是Homo Sapiens(理性人),我们都很熟悉,但理性本身是极为可疑的。接着是Homo Faber(制造人),我们在达尔文-马克思-斯宾塞的著作中理解这个词。但赫伊津哈希望用另一个词来阐释,那就是Home Ludens(游戏人),这是我们讨论的核心。
我们很自然联想到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中的从黄金时代到黑铁时代的不断衰落,或者是“公羊学”中太平,升平,据乱的败坏,而赫伊津哈通过理性人-制造人-游戏人的阐述还原历史,返回古典。他是真正的古典学大师,通晓梵文,希腊文,叙利亚文等高深的功夫(赫伊津哈的渊博使得亚马逊上卖的英译本备受指责)。游戏(at play)超越了生活的当下需要,并把意义传递给了活动。
为什么要游戏?很多种说法。比如过剩生命能力的释放,比如某种“模拟本能”的释放,比如有害冲动的发泄,比如被抑制欲望的满足。总的来看,游戏有两种主要说法。一是学习,一是克制。让我引一句中国人的话,桓谭《新论》中就有“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的说法。
赫伊津哈指出,这些看法都把游戏看作是为一种“非游戏的目的”服务的。游戏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那么是否可能为游戏而游戏,或者追求游戏本身的愉悦(fun)呢。由于游戏的实质倾向超出人类实际的生活,所以它不能承担责任。游戏是非严肃性的,游戏与正义,善,美,心灵,上帝无关。
但是,游戏的非严肃性,决不意味游戏是不严肃的。我们对游戏(无论下棋还是音乐)投注极大的严肃,我们知道我们是在游戏却仍然继续游戏,可见游戏本身是非理性的,或者说,游戏超越理性,游戏先于理性。在文化-文明中,游戏是一种给定的重要存在,从文化的起点绵延到现在,随着文化渗入文化。
我们必须把游戏与一组概念区分开来。笑-滑稽(comic)-愚(folie),它们是有联系的。但游戏绝不是愚蠢的,游戏存在于“智慧”与“愚蠢”之外,伊拉斯谟的《愚人颂》(Laus Stultitae)第一次意识到这点。
游戏的本性具有超越性,赫伊津哈给出以下几个最主要的特征。
第一, 游戏的自主性(free)。游戏必须是自愿参与的,被迫参加的游戏不是游戏,充其量是“游戏的模仿”。
第二, 游戏不是“平常”或者说“真实”的生活。这使得我们彻底把赫译津哈与后期维特根斯坦区分开来。游戏就是游戏,不能介入真实生活,让我们想一想儿童的过家家游戏。于是,这就引出了第三个特征。
第三, 游戏具有隔离性,有限性,在特定范围内的时空中进行,包含了自身的过程和意味。
游戏的有限性就意味着游戏必然是有序的,秩序(order)。游戏中包含了一切要素(紧张,均衡,对峙,平稳,跌宕,冲突等),但一切的行为无法指向游戏规则。瓦莱里说,“与游戏规则相关的地方,怀疑主义可行不通,因为规则蕴涵的原则峙不容摇撼的真理”。
游戏可以帮助我们学习人性,反视内心,但这是一种illusion(错觉)。Illusion这个词来自in-play(而不同于inlusio,illudero,inludero)。破坏游戏规则的人是懦夫。即使在游戏中欺骗,掺假,做弊,后果也远不如破坏规则来得严重。在游戏中做弊的人是骗子,破坏游戏规则的人却是懦夫,我们用“叛教者,异端分子,革命家,先知,拒绝者”等名称来称呼后者。
游戏不同于生活这一点,必然导致我们成为“他者”(列维纳斯,梅洛.庞蒂),“装扮”(戈夫曼等),从而成为一种有意识自由地参加的不严肃活动。
游戏与典仪(具有宗教性)是很不同的。赫伊津哈无疑极了解人类学的最新进展,但他拒斥巫魅(mana)的概念,目的是从文化-文明的角度重新阐释这些人类学结果。
从语言的角度来理解“游戏”,是我们学习的基础。Game是拉丁语,用它来理解希腊传统中的游戏,那将是极可笑的。希腊语中另有一竞技(agon)的词根,两者区分开来。梵文中是kridati,指动物,儿童,成人的游戏,同时也指风,波涛的运动,还指人的跳跃,舞蹈。而赫伊津哈特别指出,中文里有“争”这个字,类似希腊文中的agon。希腊文,梵文,汉文都区分“游戏”与“竞技”,是否这两者的原初含义真的不同?赫伊津哈否认这点,他要找出背后的同一性。赫伊津哈列举了拉丁语,日语,闪族语,阿拉伯语,叙利亚语等语种,不区分游戏与竞技。用拉丁语作代表就是Ludens。
在《旧约》(比如撒母耳记)里最最明显,通过仔细解读希腊与拉丁本子的区别就可以明白。更多的证据,可以从文本和人类学田野调查中获得。
文本是《摩诃婆罗多》。难敌和坚战兄弟玩骰子,输的一方流放十二年。第十三年,双方爆发残酷的战争,但很显然的是,游戏是游戏,战争是战争。
田野调查的成果,主要有3本书。第一本是莫斯的《礼物》(一译“论馈赠”),其中提到了著名的波特来奇(Potlatch,又译夸富宴)。莫斯就说过,摩诃婆罗多不过是巨型的波特来奇而已。
第二本是洛克尔的(G.W.Locker)《卡瓦吉特宗教中的大蛇》。Kwakiutl,通过涂尔干,马林诺斯基,布罗代尔等人的反复阐述,已经非常出名了。我没读过这本书。
第三本是马林诺斯基的《西太平洋岛上的船民》,这本书里提出了著名的库拉圈(kula)。
显然,这些线索都表明,游戏在“文化”中的深刻含义,“贵族”显然也是伴随着文化产生的。
而在游戏中,有胜有败,通过“投降”的仪式,游戏结束了。让我们再次回忆希腊人的“嘲笑比赛”,“诗歌比赛”,这些比赛形式非常重要。在这里,赫伊津哈的论敌就是布克哈特。
布克哈特的遗著《希腊文学史》对“嘲笑比赛”不屑一顾(我正在体会他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还没读出什么味道来)。他曾说,“一个懂得战争的民族并不需要竞赛”。这在缺乏普通社会学的19世纪末期史可以理解的。但到了20世纪30年代,布克哈特的这种思想仍然是主流,这引起赫伊津哈深深的忧虑。
游戏比战争重要得多。在游戏里,文明的对立性和竞争性从一开始就显露出来,因为游戏比文明更古老,更原始,我们更应该从游戏中去寻找文明的特征。
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律,游戏和法律的关系。在《旧约》(出埃及记,撒母耳记)中有大量神喻与裁决。而《伊利亚特》里也一样,盾牌上的天平。再从最古老的法律“婚姻”来看,情况更加有趣。我们可以从《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以及《尼伯龙根之歌》等找到大量通过游戏决定婚姻的故事,中国传统小说也不例外。此外,赫伊津哈还指出,古希腊的“法律演讲”与“相互谩骂”之间的交织也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毫无疑问,作为游戏的演讲术是一种重要的艺术,比哲学重要得多。
接着法律,谈谈战争。决斗(单挑)与总体战(total war)有着根本的不同。前者有很浓的游戏意味,人们出于各种理由单打独斗,“避免基督徒流血,使民众免遭涂炭”。布莱克斯通更是讽刺说,“司法决斗与乡村运动会上的体育娱乐一样”。决斗,在我们的思想中与骑士制度,甚至骑士头上的羽毛密切联系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的,除了缺乏“游戏精神”的考虑之外。缺乏公平游戏(fair play)的骑士制度,以及由此导致的国际法(霍布斯和格劳修斯,下文再谈)都是虚幻的外壳。
赫伊津哈说,游戏与战争的关系,是否是真正严肃的,这只与文明有关。
再下一个问题是学识,游戏和学识。赫伊津哈深知梵文的含义,梵(rtam)是宇宙的秩序(吠檀多不二论),是印度近代哲学的核心思想,但在各种文本里总以竞赛式(猜谜)赞诗出现,比如《梨俱吠陀》。《奥义书》,《埃达》(Snorra Edda)也是如此。我们熟悉的禅宗公案也不例外。赫伊津哈说,谜语是一种神圣的游戏,因为它沟通了娱乐性与严肃性,兼容两者。游戏与诗,游戏与神话诗,它们的关系也是如此。我觉得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喜剧和悲剧都来自游戏,它们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竞赛!
哲学也是如此。哲学与辩论术的关系(智术师),大家都很熟悉了。后者通过昆廷良和西塞罗,在罗马发扬光大。伊斯拉谟的一段话非常关键,
“学术论争完全没必要以玩牌或者骰子这样的方式进行。在这些游戏中,对规则的任何违反都会破坏整个游戏。而在学术讨论中,提出新的观点将没有任何危险,并非是不道德的行为。”
艺术与游戏的关系也很微妙。我们特别要区分音乐和形体艺术(舞蹈)。在希腊文中,只有前者属于缪斯掌管的范畴,因为音乐中的游戏因素是非常明显的。
在这些“风尚”影响下的中世纪欧洲,游戏的特征非常明显,人们尽情游戏,社会充满异教因素,神圣性不断沦丧,滑稽剧的兴盛,骑士游戏的流行,宫廷恋爱(描写这类故事的小说)变得普遍起来。这样,赫伊津哈引导我们重新考察“巴罗克”一词的含义。我们马上会联想到夸张,虚假的假发。更重要的是,格劳修斯对路易十三的肉麻吹捧,难道不是一种巴罗克风格吗?还有笛卡尔,帕斯卡,伦勃朗,弥尔顿…接下来的罗可可时期(Rococo),再下来的新古典,哥特风格与游戏的关系,我不再详述了。
我们进入《游戏的人》的结论,也一定是很多人关心的,对卡尔.施米特的批评。施米特的思想非常一致,赫伊津哈主要针对他的代表作《政治的概念》。施米特强调“敌我之辨”,他指出,“敌人并非你恨的人,更非邪恶的人,只是陌生人或者外来者”。显然,施米特的战争是残酷的,绝对的,永恒的。赫伊津哈对此感到恐惧,施米特的“敌我关系”堕落成机械关系,无视于文明,这也叫“严肃性”?
虽然现代战争自称能跳出游戏规则,不遵守一切规则,但它是否真的能跳出“游戏的魔圈”。远不止施特劳斯,赫伊津哈对施米特的困境看得更加清楚。他很矛盾地指出,只有ethos才能超越“敌我原则”,人们才能认识到比自我,集体,国家利益更高的目标,游戏的目标。只有超越了the play of war,战争的游戏,人类才能达到真正的严肃性。
真正的文明不能缺少游戏成分。人类必须认识到一些“公认”的界限,即文明能够fair play所需要的good faith,信仰。
到底何为游戏,何为严肃?Spel and Ernst? 我们更加严肃地追问,这个问题本身是否严肃?
这就引出贡布里希那篇著名的《游戏的高度严肃性》。贡布里希把赫伊津哈的神态描述为“既害羞又冷漠”,这给我很大的启发。而赫伊津哈对西南学派文德尔班,李凯尔特,Spranger以及Simmel等人工作的继承更是著名。另外两本对他至关重要的书,
一本是泰勒的《原始文化》(这本书影响了包括涂尔干在内的一代人),另一本是冯特的《民族心理学》。我印象中,后者至今无中译本。
而赫伊津哈的真正的论敌,也是他在文章中从来不愿意提到的名字,那就是弗洛伊德。赫伊津哈讨厌我们这个时代的幼稚,迷信和虚假。是幼稚,而不是游戏。历史是人的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而非弗洛伊德学派那套心理阐释,更不是数字,年鉴。所以,赫伊津哈带着我们,到游戏中去探究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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